学员积分管理办法
省电教馆硬性规定:
满足以下任何条件4次的自动按不合格处理:
1、请假2、迟到3、早退4、未到
一、 积分的使用
1、 每个人的原始分为100分,根据情况酌情加减分,培训结束后计算每个人的实际得分。
2、 个人实际得分由高向低排列,前十名为优秀学员,颁发证书,后五名为不合格学员,按省馆的5%硬淘汰率执行。被淘汰者下一年度须再参加培训且费用自理。
3、 各小组成员个人积分的总和为该小组得分,排名前二的为优秀小组,优秀小组的组长为优秀小组长,颁发证书。优秀小组的每位成员个人积分加5分奖励。
二、 积分管理
以下情况为加分因素,如同时具备多种条件,只加一项:
1、 在课堂上积极回答问题一次,每人次加一分。
2、 在课堂表现、作业展示等方面有优异表现获得上课老师的嘉奖,每人次加一分。
3、 在小组pk时获胜的小组,小组每个成员加一分。
4、 其他适合加分的项目。
以下情况为减分因素:
1、 迟到早退一次减3分
2、 旷课一次减3分
3、 课堂上不尊重授课教师减3分
4、 作业等完成不及时、应付了事等一次扣3分
5、 其他适合减分的项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