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濮阳市油田第六中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

时间:2017-09-01      作者:校办      点击:
  第一条 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,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,激励广大教师为人师表,教书育人,增强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导向性、公正性、客观性、科学性,根据《教育法》、《义务教育法》、《教师法》、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、新修订的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等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  第二条  考核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
  (一)指导思想
  师德师风考核,要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,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目标,建立健全师德师风考核制度,完善教师职业行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,进一步提高我市广大教师师德建设水平,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、素质优良、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。
  (二)基本要求
  实施师德师风考核工作,要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,依靠教师、服务教师,鼓励教师自省、自重、自律、自强。要广泛听取教师、学生及家长的意见,严格考核程序,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。要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,奖优罚劣,引导广大教师践行师德规范,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。
  第三条  考核的对象
  全校教师,含教学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。
  第四条  考核的主要内容
 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内容:依法执教、爱岗敬业、热爱学生、严谨治学、团结协作、尊重家长、廉洁从教、为人师表八个方面。
  第五条  考核的程序和方法
 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与绩效考核结合进行,一般应安排在每年7月或12月进行。
  (一)成立考核小组
  学校成立考核小组,负责本校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,考核小组成员主要由校委会成员组成。
  (二)组织评议
  学校考核小组组织教师、学生、家长开展师德评议。
  1.教师自评。对照《标准》的具体内容,每位教师逐条进行自我评议,确定本人师德师风分值(占总分的20%)。
  2.教师互评。以学校或年级组为单位,对照细则,组织教师互相评议,确定该教师分值(占总分的15%)。
  3.学生评教师。由学校组织以问卷、座谈、个别谈话方式,向学生调查教师师德师风情况,确定其分值(占总分的25%)。
  4.家长评教师。由学校家长委员会通过召开家长会、家访等形式,向学生家长了解教师师德师风情况,确定其分值(占总分的10%)。
  5.学校评教师。由学校考核小组收集整理教师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方面情况,对每位教师师德师风情况进行评估,确定教师师德师风分值(占总分的30%)。
  (三)综合评定
  学校考核小组根据学生(家长)评议和教师评议情况,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,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评价,审议并确定最终的考核等次,张榜公布考核结果。
  第六条  考核等次的确定
 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等次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。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:
  优秀:考评总分90分以上;
  良好:考评总分80- -89分;
  合格:考评总分60-79分:
  不合格:考评总分59分以下。
  对违反《标准》第11条、第13条、第29条、第30条、第31条、第32条、第33条中的任何一条者,师德考核为不合格。
  第七条  考核结果的运用
  (一)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中“职业道德”部分的评价结果,按不低于教师绩效考核30%的权重计入教师绩效考核结果。
  (二)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职务评审、职称评定、岗位聘任、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。
  (三)师德师风考核等次优秀的,绩效考核才可评为优秀等次;对师德师风考核优秀者,在职务评审、职称评定、岗位聘任、表彰奖励时,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。
  (四)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,绩效考核应定为不称职:师德考核不合格者,当年不得晋升职务、岗位等级,不得评先评优,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,必要时可调整岗位。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、造成恶劣影响的,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撤消教师资格、解聘。
  (五)年度考核结果和,作为教师师德师风档案的重要内容,与业务档案一同存入个人档案。
  第八条  组织领导
 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是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,各年级处室要提高对师德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,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,引导广大教师正确认识开展师德考核工作的目的和意义,引导学生和家长正确理解和支持师德考核工作,积极参与师德考核。在考核中要坚持标准、严格程序,确保师德考核工作的客观、公正。对师德考核不合格或存在师德问题的教师,学校要及时进行诚勉、警示以至处分,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和管理。师德考核工作实行“一把手”负责制,校长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。出现师德问题并造成恶劣影响的,学校及主要负责人当年不得评先评优。
  第九条  本考核办法由学校校委会负责解释,如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,则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。
  第十条  本考核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 
  评价分
  依法执教10分
  1、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、 政策,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。
  2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,特别是与教育相关的法依律法规,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,法争做知法守法楷模。
  3、加强学生法制教育,通过各种有效途径,向学生传授法律法规基本常识,教育学生自觉地遵纪守法,增强学生自我防范意识。
  4、严格执行教育计划,坚持按课程标准、教学计划组织教育活动。不得以任何理由、任何方式阻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,不得以非法形式表达诉求、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,损害学生利益。
爱岗敬业12分 5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,不延长学生课堂时间和在校时间,不超量布置课外作业。
  6、认真实施教育教学工作的每一个环节,认真备课上课,认真批改作业,认真辅导学生
  7、转化学困生、品行有缺陷的学生有计划,实施过程有记录,效果明显。
  8、注重德育教育,把德育渗透在各科教学中,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。
  9、不向学生传播部健康的思想,不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。
  10、在课堂中不使用通讯设备,严禁酒后进入课堂。

  热爱学生15分
  11、关爱学生,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,不损伤学生的人格尊严,不讽刺、挖苦、歧视以及透露学生的个人隐私,不单纯以考核成绩评价学生,不向学生公布名次
  12、关心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,维护学生正当权益,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学生安全。
  13、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。
  14、不因教师教育教学和管理原因出现流失学生现象。
 
  严谨治学10分
  15、认真研究教学大纲(课程标准),明确所教学科的目标要求,内容标准及学科结构。
  16、深入钻研教材,掌握教学重点和难点,备课认真、有效,有针对性。积极参加教研活动,不断提升专业知识水平。
  17、认真了解和分析学生的认知水平,不断创新教学方法,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益。
  18、 善于总结、不断积累经验(每学期有教育教学工作论文、班主任总结)。
  19、按要求参加教师继续教育学习和校本研修活动,每年读本教育理论专著、 作读书笔记、撰写一篇教育教学论文, 按要求提高学历层次。不弄虚作假,不抄袭剽窃他人学术、科研成果。
  20、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术,提高教学效果。
 
  团结协作8分
  21、正确对待自己、做到谦虚谨慎、戒骄戒躁、克已为人。
  22、顾全大局,主动为学校排忧解难,工作服从组织安排。
  23、既关心自己所教的学科,又关心学生其他学科的学习。
  24、正确处理教师之间的关系。关心、尊重同事,不说有损团结的话,不做有损团结的事情。

  尊重家长10分
  25、主动家访,对本班学生每学年度家访一次以上。任课教师要参加每学期的家长座谈会。
  26、采用多种方式,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,共同探讨教育孩子的方法。
  27、尊重家长,不指责、训斥家长,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家长。
  28、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,改进教育方法,提高教育艺术。

廉洁从教25分
  29、 不向学生 及家长索要钱物,不利用工作之便搞“学钱交易”。
  30、不向学生乱收费,不擅自征订复习资料或推销学习资料及学习用品等。
  31、不在各类招生考试、评估考核、职称评聘、领导选拔任用、评优树先等活动中弄虚作假、营私舞弊、拉票贿赂。
  32、不搞有偿家教,不得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、兼课。
  33、不得以获取利益为目的介绍、暗示或强制当生按受家教或到培训机构培训。

为人师表10分
  34、言行举止文明、规范,衣着服饰得体,打扮庄重,符合教师职业要求。
  35、坚持使用、推广普通话,使用规范汉字。
  36、工作期间不玩扑克等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游戏,不参与经商、炒股票等。
  37、遵守社会公德,弘扬家庭美德,不参加赌博、迷信等活动。

  备注 有违反第11条、第13条、第29条、第30条、第31条、第32条、第33条中的任何一条者,师德考核为不合格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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