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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

时间:2009-12-15      作者:mxj      点击:

关于评选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

 

各中小学:

   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《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“我为祖国站讲台”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》精神,为大力弘扬油田优秀中小学教师的师德风范和先进事迹,促进学校师德建设再上新台阶,经研究,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师德先进个人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   一、推荐名额和范围

    推荐对象为中心中小学教师。推荐比例为:学校教职工在100人以下者,可推荐1人;在101人以上者。可推荐2人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,模范遵守法律法规;

2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,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,爱岗敬业,无私奉献,热爱学生,为人师表,师德事迹突出、感人,在当地具有较大影响;

3锐意改革,勇于创新,严谨治学,刻苦钻研业务,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,在实施素质教育中起到示范、带动作用;

4既教书又育人,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教育教学工作的首位,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、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;

5依法执教,廉洁从教,模范遵守社会公德,无违反计划生育现象。具有高尚的人格魅力,在师生中威信较高;

620072008年度考核结果至少一年为优秀等次。

    三、评选办法和有关要求

    (一)各校要高度重视此次推荐工作,切实加强领导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严格标准,严格程序,严格审核,应通过演讲等多种形式公开候选人的先进事迹,广泛征求教职工、学生及家长乃至社区对候选人的意见,并组成评审组,认真考核和遴选,真正把那些师德高尚、事迹突出感人的先进人物推荐上来,把“我为祖国站讲台”师德主题教育活动推向深入。

(二)2006年以来获得“濮阳市优秀教师”、“濮阳市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”等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评选,如有新的突出贡献可准予参评,但要从严掌握。学校教学管理人员必须承担有不低于专任教师一半的教学工作量。

(三)各学校根据比例进行推荐,推荐的师德先进个人必须在本学校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师德先进个人按要求认真填写《濮阳市中小学师德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》(一式三份),并附20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材料15份。审批表和先进事迹材料标题统一用二号小标宋体字,正文使用小三号仿宋体字、A4纸张(正反两面打印)。请各地、各单位务于20091218日前将审批表、先进事迹材料、公示情况和计划生育证明等报教育中心人事科(师训,办公楼512室,电话4894275)。

(四)为加强领导,教育中心成立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。领导小组将对各校上报的师德先进个人进行严格审核,择优推荐为市级师德先进个人。

附件:濮阳市中小学师德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

 

OO九年十二月十四日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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